重庆加大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力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日前市水利局向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局发出通知,就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的认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三是要对本辖区内的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其违法行为。四是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项目业主、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督促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五是要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人员、交通工具及必要的工作经费要予以保障,使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力争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 2011-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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